******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63号)要求,我局现开展新开办经营主体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的工作,青川县刻章业户可遵循自愿的原则申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
由于2024年8月28日我单位在青川政府网发布购买刻制印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9月6日评标,报名三家,其中一家不符合采购资质要求,导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不足法定开标************管理局及青川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管理,且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经营主体开办全套印章制作并交付使用。2.收取新办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参选。
二、申请项目内容
为青川县辖区内新开办企业(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合计4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体工商户公章1枚。使用光敏印章的规格刻制。
三、评标办法: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四、申请参与新开办经营主体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的印章刻制业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青川县内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青川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需具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产品;
(五)参与合作项目时印章刻制业户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状态;
(六)持有《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网通”“营商通”改革工作有关1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相关要求。
五、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密封递交至我单位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纳税记录);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鲜章(见附件2);
(四)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光敏印章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五)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提供);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提供)。(见附件1);
(八)印章刻制完成时间承诺函加盖鲜章(见附件3);
(九)企业、个体所有样章的图片,图片内容包括样章的形状、大小及品牌名称或商标;
(十)印章刻制设备清单及照片原件,经营场所照片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十一)2024年9月内任意3户新开办私营企业公章在四川省印章备案客户端系统内的刻制信息(加盖鲜章),信息内容需要包含印章名称、受理日期、交付日期;
(十二)响应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十三)根据提交资料审核合格后,现场报价方式提供报价单(携带公司公章现场加盖印章)。
六、标准
最高限价315元/套印章,(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合计4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体工商户公章最高限价90元/枚,刻章业户不得再向新开办经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七、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由于本项目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我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为了节约采购时间与采购成本,决定最后中标供应商一次性签订两年的服务合同。
八、材料受理时间与方式
1.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10月18日。
******管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逾期不申报视同自动放弃。在同等条件下,以总报价最低价中标(总报价=新开办企业或农民专业社为1套印章+开办个体经营户为1套印章)。
******管理局3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39—******。
监督投诉电话:0839—******
******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