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有限公司《广元市三兴特种钢化玻璃加工销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元市三兴特种钢化玻璃加工销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工业园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包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