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完成本次编制服务供应商选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本次选定编制服务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具体谈判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198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剑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 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发放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办公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林峻
电 话: ******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198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剑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 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发放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办公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林峻
电 话: ******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