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发〔2024〕1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88号)要求,推进我县肉牛产业转型升级,稳定肉牛基础产能,改善肉牛品种,提升肉牛品质,增强肉牛产品安全供应保障能力,现将青川县肉牛稳产提质激励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先配后补、据实激励”原则,对饲养肉牛基础母牛并选用优良种公牛冻精配种的养殖主体给予激励,稳住基础母牛群体数量,提升母牛种用性能和繁殖效率。
二、激励对象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从事肉牛能繁母牛养殖的养殖企业、场、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实施激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饲养能繁母牛品种为肉牛,主要包括本地黄牛、西门塔尔牛等进口优良品种及其杂交牛、蜀宣花牛等培育品种。
(二)被激励对象应使用优质种公牛冻精通过人工授精方式完成肉牛品种改良,并成功妊娠。
三、激励标准
对实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种要求的能繁母牛,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每头能繁母牛最多补助1次。
四、激励资金补助程序
(一)人工授精配种。养殖场(户)对饲养的能繁母牛使用优质肉牛冻精进行人工授精,如实填写《四川省肉牛人工授精登记表》(见附件1)。
(二)妊娠复验。养殖场(户)负责对采用人工授精配种后的能繁母牛进行妊娠检查,确认妊娠成功的,妊娠检查人员在附件1妊娠复验处签字。
(三)自愿申报。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服务中心对本季度妊娠母牛申报激励资金,填写《四川省肉牛激励业主申报表》(附件2),同时上交附件1复印件(签字并盖章)作为佐证附表。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乡镇核实。******服务中心干部成立肉牛激励项目核实组,每季度末对养殖场(户)申报的能繁母牛配种及妊娠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分别在附件1、附件2表格中******服务中心证明人员”处签字。
(五)公告公示。******人民政府将核实结果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开栏进行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村局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六)汇总上报。******人民政府汇总拟享受肉牛激励政策情况,填写《青川县肉牛稳产提质激励汇总表》(附件3),在下一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1复印件、附件2和附件3******农村局生态养殖办。
(七)县级抽查。******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拟享受肉牛激励政策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合格的乡镇进入兑现程序,对抽查存在虚报情况的乡镇,限期整改到位后再进入兑现程序。
(八)资金发放。******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激励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对养殖主体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人民政府。
附件:1.四川省肉牛人工授精登记表
2.四川省肉牛激励业主申报表
3.青川县肉牛稳产提质激励汇总
******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