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应急厅《关于报送边坡200米以下露天矿山有关信息的通知》(川应急函〔2023〕104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3〕190号)、《关于加快非煤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预警系统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3〕87号)等文件精神,省应急管理厅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95万元,以奖补的方式支持我市非煤露天矿山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我局按照要求,制发了《广元市非煤露天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广应急函〔2023〕106号),明确了建设资金来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奖补标准、奖补程序,以及建设目标任务。截至7月20日,全市48家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已按标准要求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经属地县(区)应急管理部门验收通过。
现将拟奖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公示期间,如发现矿山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规定取消其奖补资格。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梅杰文,联系电话:0839-******。
附件:拟奖补非煤露天矿山企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