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清单
序号 | 品名 | 型号 |
1 | 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 | 方法学:TRUST |
二、产品实质性要求
(一)议价单位提交议价时如单品种不同规格、型号的单价有差异请在议价单内单独添加议价项。
(二)本次议价必须在满足产品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须提供质量保证协议书,不满足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无效,报价******医院采购价格,应挂网采购品种(含规格型号),所报价格必须保证能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监督平台中挂网采购,保留两位小数,应挂网采购品种(含规格型号)不能执行“三流合一”采购工作的为无效报价。
(三******医院对年度采购量不作承诺,根据科室需求自主确定,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品种进入集中带来采购等重大采购政策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受此采购项目限制。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所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所报产品注册持有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3提供所报产品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报价人出具《真实合法合规性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选及采购形式
本次采购以院内议价形式进行,采取完全符合产品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若一个序号的品种只有一家供应商报价,则对此品种开展价格磋商确定采购价格。若一个序号的品种无供应商报价或报价高于本院历史采购价的,原供应商的历史采购价视为报价,按历史采购价继续执行。
五、采购文件发售
本次议价回复单由报价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
六、递交时间
议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5:00(北京时间),议价资料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登记时间为准)内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的议价资料恕不接收。
七、采购地点
******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邀请及议价******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医院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东路177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9-******
监督电话:0839-******(院纪委办)
邮 编:6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