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人社职培审〔2025〕1号
******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月8日受理你校提交的变更培训工种行政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作出准予你校变更培训工种的决定,现培训工种变更为:育婴员(五、四、三级)、西式面点师(五、四级)、电子商务师(四级)、电子商务师(网商)(三级)、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子商务师)(三级)、形象设计师(三级)、养老护理员(五、四、三级)、互联网直播营销(专项能力)、托育照护(专项能力)。其他许可事项及办学类型、层次不变。
******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法院(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月8日受理你校提交的变更培训工种行政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作出准予你校变更培训工种的决定,现培训工种变更为:育婴员(五、四、三级)、西式面点师(五、四级)、电子商务师(四级)、电子商务师(网商)(三级)、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子商务师)(三级)、形象设计师(三级)、养老护理员(五、四、三级)、互联网直播营销(专项能力)、托育照护(专项能力)。其他许可事项及办学类型、层次不变。
******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法院(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联系电话:******)